【预付卡(提货卡)性质】
“慢城提货卡” 是面向单位、个人发行的先付款后使用的预付卡、不记名卡,卡内金额不得提取现金或转帐支付,卡内余额不计付利息,不透支,使用介质为磁条卡,一次性充值,不可挂失、可赎回,不设置失效日期(到期卡内有余额可延期),卡内充值金额最高为 1000 元人民币。
【购卡付款要求】
单位一次性购卡金额达五千元(含)以上或个人一次性购卡金额达五万元(含)以上的,不可现金付款,只能通过银行转账(银联刷卡、支票、汇款、转账)付款。单笔总额在20000元及以上,钱款未到账,卡为冻结状态;单笔总额在20000元以下,一周内未付款,卡冻结;款付清后方可使用。
【销售网点】
“慢城提货卡”目前由慢城位于天津市慢城食品科技有限公司及下设各门店销售。
【购卡信息登记】
购买人申购“慢城提货卡”的,慢城将根据相关规定的要求,登记、核对、留存购买人及其授权经办人的身份信息和身份证明文件。购买人、或其授权经办人如发生住所变动、身份证明文件变动、联系电话变更等情况时,应及时通知慢城。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1、单位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包括: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授权 经办人员的有效身份证件。 2、个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指:政府部门颁发的能够确认其身份且附有本人照片的身 份证件,或者政府有权机关出具的能够证明其真实身份的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身份证、户口簿、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士兵证、 警官证、护照、户籍证明。 3、如发生住所变动、身份证明文件变动、联系电话变更等情况时,需及时通知慢城。
【卡片使用-损坏】
持卡人正常合理使用卡片的前提下,如果卡片磁条损坏或卡片无法使用的,慢城将进行检测,如果由于慢城的原因造成的,慢城将提供修复或免费更换的服务如果由于自然磨损或持卡人保管使用不善造成的,慢城可以根据持卡人要求更换新卡,但持卡人需支付卡片的工本费(15元/张),慢城将卡内余额转移至新卡内
【卡片使用、查询】
持卡人可通过慢城门店,微信,网站,客服.查询卡内余额及交易明细. 此卡只作为提货凭证,不参加其它优惠活动,可购慢城全场产品. 持卡消费要求配送货时,需在门店刷卡后方可配送(配送费另收)。 此卡在订购时已开具发票,刷卡提货时不再开具发票。
【卡片使用、持卡人退货】
本公司只支持客户当日购买商品后没有带着商品离开门店的退货。持卡人需向门店收银员提供当次购物小票和刷卡小票,由值班经理进行退货处理,即时将所退还的金额将消费撤销至购货时使用的慢城提货卡内,持卡人不得以退货方式套取现金。
【提货卡赎回条件】
充值卡持卡人要求赎回卡内剩余资金的,应在购卡至少 6 个月后,由持卡人本人持相应的卡片、购卡有效身份证明、原购卡发票、赎回请求书(应说明赎回理由)向原购卡网点提出申请。如果持卡人所购的预付卡是其所在单位名义购买的,只能由该单位办理赎回手续,该单位办理赎回手续的,除提交原购卡发票、拟赎回的卡片赎回请求书外,还应提交单位有效身份证明文件(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至原购卡网点办理。
【提货卡赎回税费】
若因充值卡的赎回发生任何有关税费的,由各方当事人承担各自应缴纳的税费。慢城代扣代缴的,退回赎回的金额时将相应扣缴该税费金额。
【提货卡赎回审核】
慢城有权对拟赎回的卡片进行审核,包括审核持卡人提供的所有证件,确保身份信息及购卡凭证等的一致性后,登记赎回卡号、金额,并同时留存办理赎回时的所有相关证件的复印件,然后将申请赎回的卡内剩余金额按购卡时的折让比例计算实际余额并扣除赎回手续费后退回至原购卡时的银行账户内,不退回现金。
【权利义务】
对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伪造、变造慢城储值卡,使用伪造、涂改的慢城储值卡,冒领、冒用慢城储值卡,或利用慢城储值卡进行诈骗活动的,以及其它有损慢城合法权益的行为,慢城有权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并依法追究有关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发票管理】 慢城及其销售机构只向购卡人开具符合监管要求的发票,包括发票金额、抬头、税号、日期等要素。发票一旦开具,遗失不补。
【章程变动】
本章程由慢城制定、修改和解释。本章程及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方式发生变动时,慢城将通过营业网点、网站等将修改后的章程进行公告。变动内容自公告之日起 30个工作日后生效。